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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课与上课
作者:郭正光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10 23:43:37 阅读:1968次

 

停课与上课
 
        学校教学楼是一座四层半建筑,33间普通教室和8间小办公室,1700多名师生集中在这座楼上课、办公。该楼是1991年和1992年在并排两座教学楼(一座建于1969年,石头墙体、木板楼面、本瓦屋面;另一座建于1974年,石混结构)的基础上,分两期连接、加层形成的。加层以来,出现过墙体下沉,先后进行了增加柱子和地基加固两次处理。后来又出现楼梯休息平台断裂,又进行局部加固。近年来,在多次安全排查中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尤其在逃生演练时发现教学楼极不安全。2008年秋,本人代表学校向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汇报了学校教学楼的安全情况,教育局叶芳晶副局长(已去世)在局务会上提出了附小教学楼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2009年3月27日,学校正式以“宁师附小﹝2009﹞17号”文向宁德市教育局递交了《关于要求重建教学楼的报告》。2009年5月上旬,经专家鉴定为D级危房。
         D级危房!我迅速向市教育局领导汇报情况。5月18日,市教育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我被邀请参加。会上专题研究我校教学楼危房问题,经研究决定“学校立即停课,危楼拆除,准备重建”。
        “立即停课”!是的,按照规定必须立即停课:“中小学校D级危房如有存在使用的,要坚决立即撤出;对检查出的D级危房,要立即组织力量全面拆除,在拆除前要采取措施,不准人员进入。”可是,课程没有结束,离放假还有一个多月,两千多学生停课回家?怎么办?我立即向鉴定部门的工程师了解情况,同时马上召集班子会议,迅速研究对策。考虑到实际情况,大家基本上不同意停课提前放假,因为真正上课时间剩下20来天,毕业班剩下10多天,如果放假家长没有心理准备,几千个孩子在家、在社会上更容易出事情。再说,这种危房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没有请专家鉴定,不是照样使用下去吗?但是,既然鉴定了,不撤出,万一……这种责任谁能担当得起?
        “立即停课”还是“继续上课”,我陷入了矛盾的纠结中。我再次找了总工程师,说出我的心里话,他知道我完全是为学生着想,为家长着想,但是他又不敢表态,可我从他的话语中听出,只要思想重视、认真观察使用,短时间内一般没有太大问题。最后,我还是决定继续上课不放假。我找教育局领导谈了我的想法,并表示责任全部由我一人承担。为不引起恐慌,没有告知家长和学生,只是悄悄加强了管理:撤出一个年段学生到南楼专用教室和后楼阶梯教室上课(其实南楼后来也被鉴定为D级危房);学生课间禁止跑动,以防共振;六月中旬毕业班考试结束又减少一个年段学生。这样,整座教学楼1700多学生,就剩下一层、二层800多人上课。这20多天,增加教师值班人数,不停地巡视教室和楼道,细致到每一堵墙壁的每一个角落。我自己从早到晚,只要有学生在校,一刻也没有离开校园。
        现在正式放假了,我那悬着的心也终于平静下来。不过,想想还是有点后怕。和这座教学楼一样的建筑物学校周边的县(市、区)还有很多——都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筑的石混结构楼房——只不过他们没有要求鉴定罢了。我也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见,包括建筑方面的专家,虽然,这样的“D级危房”不是一下就能倒塌——除非遇到地震,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呀,要是真有万一……虽然已经平安过去,达到“多全齐美”的目的,有不少家长、同行都说我是个敢于担当的校长。但是,至今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做出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选自《教苑情怀101》郭正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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