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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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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2 16:11:34 阅读:2573次

 闽委教思〔2020〕9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厅属中职学校、中小学,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有效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爱国力行,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共抗疫情,爱国力行”

  二、作品内容及创作重点

  围绕疫情防控这一重点,生动讲述疫情防控中身边涌现出的抗疫故事、英雄故事、暖心故事、励志故事、担当故事,充分展现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担当作为、共克时艰的良好风貌。主要聚焦以下内容:

  1.充分体现教育系统抗击疫情的担当作为。围绕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在疫情防控一线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生动讲述抗击疫情坚守一线、不怕牺牲、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英雄故事;生动讲述专家教授勇挑重担、聚焦科技攻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励志故事;党员干部身先士卒、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全力守好“责任田”、护好“一校人”的担当故事;生动讲述心理咨询教师加强心理援助,及时守护师生心理健康、疏导心理困惑的暖心故事;生动讲述专业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不忘师者初心、守土有责,停课不停教、同心聚力前行的育人故事;生动讲述莘莘学子从我做起、加强自律、为社区服务、为群众分忧的青春故事。

  2.生动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优势,作为生动案例和鲜活素材,创作反映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采取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生动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真诚抒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理论认同以及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挖掘梳理疫情防控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英雄人物和感人事迹,认真讲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壮举,全面展现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弘扬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凝聚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的强大正能量。

  4.全面提升科学素养和人文情怀。创作反映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深入思考人与自然、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强化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厚植人文情怀,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协作互助的优良传统,培育文明有礼、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强化遵守秩序、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倡导守望相助、分甘共苦的人际关系,塑造积极乐观、理性平和的良好心态。

  5.不断坚定爱国力行的使命责任。结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国家发展的重要事件、重大战略,创作反映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科学把握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投身党的伟大事业,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

  作品创作以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可根据返校复学前、返校复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阶段进行构思创作,精选故事题材,注重用小故事、小视角体现大主题,做到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故事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活。坚持原创、鼓励创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返校复学前,以“抗击”为重点,突出“自律、自护、自修”。围绕居家期间,严格服从当地党组织和学校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居家也是战斗”,加强自律,于己担责、于国担当;充分认识“保护自己就是保护社会”,加强自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充分认识“隔离病毒,但不隔离对科学和社会的阅读”,加强自修,在抗击疫情的严峻考验中成才成熟,加深对人生、自然、法律、道德等思考,利用网络开展教和学,在家的港湾遨游学的海洋。

  返校复学后,以“守护”为重点,突出“守规、互助、勤学”。在返校途中,充分认识“游必有方,行必循章”,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不经批准不提前返校,严格遵守交通工具有关安全防护规定,做到规范返校、文明返校、安全返校;在返校复学,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制度和校园管理规定,听从部署、维护秩序,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关爱帮助校园“身边人”,关心学业困难、受疫情影响家庭的学生。

  常态化疫情防控,以“践行”“圆梦”为重点,突出“笃志、力行”“爱国、奋斗”。围绕学校常态化教育教学,通过课程学习,认识世界,了解国情,把握时代大势,为国学习,打牢知识基础;面对新征程中的重大挑战、重大风险迎难而上、挺身而出,到最需要的地方去砥砺品格、建功立业,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三、参加对象及奖项设置

  大赛参加对象为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小学生。按学习阶段分为四个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

  大赛采用摄影写作(“照片组图+文字说明”)、微视频(短视频、微电影)两种展现形式。四个组别分别设白鹭奖1名(组委会大奖,从各组别一等奖中产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向获奖作品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2020年6月-8月)

  下发大赛通知,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学生创作参赛。

  (二)作品遴选报送(2020年9月下旬)

  各设区市(含平潭)分别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征集遴选,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举办市级评比,作品格式详见大赛评选细则,参赛作品于9月25日前由各设区市(含平潭)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各高校和厅属中小学直接向组委会报送。

  (三)作品审核评选(2020年10月中旬)

  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网络评审。对入围省赛的优秀作品适情进行现场答辩或网络答辩,重点审查作品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创性、艺术性、教育性。

  (四)确定奖项(2020年11月)

  组委会秘书处按照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或网络答辩的权重比例,提出各奖项获奖建议名单,报组委会讨论确定。

  (五)颁奖典礼暨第五届活动启动仪式(2020年11月)

  大赛组委会进行工作总结并对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奖进行颁奖,启动第五届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抓手,充分利用疫情防控这一生动教材,严格遵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级各类管理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二)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和厅直属中小学校要指定1位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290883887),并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wp_fujian,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及时掌握赛事进展及相关通知。

  (三)各设区市(含平潭)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分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报送(附件2)。参赛作品经各设区市审核或评比后,由各设区市相关负责人填写作品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与含有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版的U盘一起,于9月25日前(以寄件邮戳为准)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地址: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第四届微拍大赛组委会,邮编350117,邮箱:wp_fujian@163.com。联系人:王飞骅(13063099055),叶勤(13599090109)。

  各高校和厅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按上述流程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送。

  附件:1.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组成人员

  2.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活动参赛作品评选细则

  3.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报名表

  4.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作品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

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组委会

及秘书处组成人员

 

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由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主办,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承办,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协办。为做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成立全省校园微拍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

(一)组委会组成

主任委员: 王建南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副主任委员:陈晓红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组委会成员:福建省教育厅思政处负责人,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管德育工作领导

(二)秘书处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负责组委会日常事务及大赛组织协调工作。

秘书长:谢宗贵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院长

成员:戴八一  福建省教育厅思政处三级调研员

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管德育工作领导

尤建源  福建省教育电视台台长

吴青青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 

王飞骅  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副会长

叶  勤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院务委员

 

附件2

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活动

参赛作品评选细则

 

本届大赛采取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资格审查从作品题材、立意、格式、表现手法等方面,直接剔除不合格作品;专家评审部分为100分,其中,网络评审占总分的70%,现场答辩或网络答辩占总分的30%,两项相加为作品总分。

一、微视频(短视频、微电影)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原创MV、舞台剧(如课本剧、音乐剧等)录像等多种视频形式皆可,不限类型,引用素材比例不得超过成片20%。随视频作品提交剧本或文字脚本。视频分辨率在720P以上,mp4、wmv、avi等常见格式皆可。片名自拟

2.作品时长:小学组限定2分钟以内,初中组、高中组限定8分钟以内,大学组限定15分钟以内。

3.参赛形式:各组别个人或组队皆可参赛,团体创作人数限4人以内,指导教师2人以内(含两人)。

(二)数量分配

根据各地市学校数、学生数,福州、厦门、泉州市各限报200件,其余设区市限报100件,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高校限报20件,厅属中职学校和中小学限报10件。

(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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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摄影写作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系列摄影作品,根据一定的叙事逻辑排序,并根据照片含义写出说明文字,图文用word文档编辑。作品名称自拟。

2.作品数量:小学组限拍摄3-6张照片、初中组限拍摄5-8张照片,说明文字控制在300-600字;高中组、大学组限拍摄5-10张照片,说明文字的字数在600字以上。

3.参赛形式:各组别个人或组队皆可参赛,团体创作人数限3人以内,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

(二)数量分配

根据各地市学校数、学生数进行分配:福州、厦门、泉州市各限报400件,其余设区市限报250件,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高校限报30件,厅属中职学校和中小学限报5件。

(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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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者或参赛团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纸质版需所属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参赛作品与报名表的电子版打包后,文件名统一为“作品形式+学校班级+《作品名称》”。



 

附件3

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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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参赛者在报名表内填写的任何个人资料均为赛事主办方保存及使用,参赛者提供的联系电话需能确保随时联络到本人。

2.视频类作品自行上传到百度云盘,视频链接填入报名表内,并保存好视频源文件。

3.请参赛者填写好报名表,交由学校或各设区市教育局盖章推荐及确认。


 

附件4

 

福建省第四届校园“微拍”大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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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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