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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4 14:19:00 阅读:1696次

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人20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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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福建省特级

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37号),福建省2014年计划在全省评选表彰200名特级教师,现将文件转发你们(附件),并就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省2014年差额推荐特级教师人选248名,省教育厅安排我市差额推荐21名,要求推荐人选中,农村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5%,初中教师原则上不少于1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校级(小学指中心校)正职领导和教研人员不超过20%,每个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特教学校教师较多的设区市原则上应推荐特教人选,民办学校的合适人选也可以推荐。按照以上原则,经研究,我市21名推荐名额中农村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名、初中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名、中职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少于1名、校级正职(小学指中心小学)领导和教研人员不超过4名。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单位)按以下名额推荐:

1.县(市、区)推荐33名(不含农村教师推荐数):其中福安5名,蕉城、福鼎、霞浦、古田各4名,寿宁、周宁、屏南各3名,柘荣2名,东侨1名。福安、蕉城、福鼎、霞浦、古田初中教师推荐不少于1人,福安校级正职领导和教研人员推荐不超过2人、其余县(市、区)校级正职领导和教研人员推荐不超过1人;各县(市、区)农村教师推荐不少于1人。

2.市直学校(单位)每校可推荐2-3人。

二、推荐工作

1.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闽教人201437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教师个人也可以向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荐)。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应按规定对申报人(含自荐)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获赞成票低于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原则上不得参评特级教师。

2.提名工作。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应在全面考核申报人选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各类推荐名额择优确定特级教师提名人选。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方式,认真核实申报人的参评条件,并重点考核提名人选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育人效果、业务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材料(800字左右,应有考核人签名、单位盖章)。提名人选应在主管部门网站和所在学校(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并分别征求同级纪检、计生、综治部门意见后,报上宁德市教育局。

3.推荐工作。我局根据要求组建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通过教学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对申报人选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和师德表现等进行集中考察,按照分配名额和各类人员一定的比例,评选确定推荐上报人选。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中专家和教师代表不少于2/3,同意数超过推荐委员会组成人数2/3的人选方可推荐上报。推荐人选将在市级媒体或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1.5月25前,学校(单位)完成个人申报(或自荐)、民主测评工作;

2.5月31前,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完成考核提名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6月6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3.6月25前,市教育局组建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好推荐实施方案。要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好中选优,确保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确保真正评出优秀人才。要适度宣传、树好导向,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充分了解特级教师申报条件和评选办法,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教书育人、敬业奉献。

为确保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凡弄虚作假,在申报特级教师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并终身不得申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存在营私舞弊、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申报材料

推荐人选将以下材料装入纸质文件盒,并贴上材料目录清单。

1.《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附Excel格式电子版名册);

2.《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其中第3-7页另复制70份);

3.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一式70份);

4.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相关资质和业绩材料(一式一份,目录详见闽教人〔201437号文件附件3)。

附件:闽教人〔201437号文件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513日印发

                                    2014年5月12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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