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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
作者:宁委教「2013]3号|609618965@qq.com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2-25 22:42:49 阅读:2453次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宁德市教育局

宁委教〔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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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 宁德市教育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东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学校,委局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要求和部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要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报告、有反馈;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送、不搞突袭、不吃宴请、不收礼品。

二、主动服务群众。要主动畅通意见渠道,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和回复群众意见;要转变工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要坚持办事公开,及时主动多渠道进行公开。

三、减少检查评估。加强机关科室之间的工作统筹,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

四、精简会议活动。除每年召开一次教育年度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领导讲话不超过40分钟,尽量安排视频会议。缩减会议经费,布置要简朴,食宿不能超标,不发纪念品。

五、精简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般性材料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快实现公文、简报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六、强化效能建设。严格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节约制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安排出差,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

七、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坚持从简原则,不安排超标准接待。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走访、送礼,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坚决抵制奢靡之风。严格控制各种庆祝活动和茶话会、联谊会、慰问会等。

八、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每年召开两次委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回顾总结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自觉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落实监督责任,对委局机关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内容。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           宁德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2

分送:市领导贾科,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调研员,有关科室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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