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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闽教安〔2011〕3号|ndfx2006@126.com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3-07 14:42:56 阅读:2294次
 
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防震减灾
 
科普示范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地震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与管理办法》(闽教安〔2008〕6号),现将2011年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好辖区内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按照《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量化评分表》(见附件)进行量化评分。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自评符合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审条件的,可自行向所在地设区市地震局申报。
        二、各县(市、区)及设区市属学校可各报1所学校参评。经设区市教育局、地震局组织评审,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学校,由设区市地震局汇总后于3月20日前上报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三、上报评审材料内容包括:
       1.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总结及其电子文档;
       2.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
       3.校舍抗震设防情况的有关资料,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以及设置地震应急避险场地情况的图文资料;
       4.《福建省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量化评分表》及其电子文档。
        四、对各设区市上报参评的学校,省教育厅、省地震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认定。通过复核认定的学校,将由省教育厅和省地震局联合发文授予“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称号,并颁发牌匾。
 
联系人:洪星(省地震局),电话0591-87878489
信箱shixianxx@yahoo.com.cn
宋欣(省教育厅),电话(传真)0591-87824522
 
附件:1.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量化评分表
2.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审认定量化评分表

参评学校名称:

认定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项目类别

项目内容

组织领导

明确分管领导

3

明确分管领导得3分。

 

建立辅导教师队伍

3

每设置1名专兼职教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

2

列入计划得2分。

 

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列入相关领导和科任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2

列入考核范围得2分。

 

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经费

2

每学年投入经费1万元得1分,2万元或者2万元以上得2分。

 

基础设施

校舍建筑抗震设防

30

教学和生活用房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得30分。存在抗震不达标的不得分。

 

应急疏散避险场地建设

10

满足80%师生员工得4分,满足90%的得6分,满足100%的得10分;满足不到80%(不含80%)的不得分。未设置标志的扣1分。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每人1平方米计算疏散避险场所面积。

 

防震减灾科普展室(区)或者宣传栏

4

展室面积达30平方米的得2分,达40平方米的得3分,达50平方米以上的得4分;宣传栏长度达8的得2分,达10的得3分,达12以上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认定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项目类别

项目内容

基础设施

学校网站和刊物开辟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专栏专版

4

学校网站开辟防震减灾科普专页专栏的得2分,校办刊物开辟专栏专版得2分。

 

图书馆(室)防震减灾科普读物藏书

4

藏书一种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科普活动

防震减灾安全教育

10

每学期每年段安排1课时得4分,安排2课时得10分。

 

组织课外兴趣小组

4

组织1个小组得2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6

已经制定得6分,未定不得分。

 

组织应急避险演练

10

每学年组织全校演练1次得4分,2次得10分;每学年组织若干班级或者若干年段演练1次得3分,2次得5分,3次或者3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防震减灾宣传周和学校安全教育周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或者参加由教育、地震等部门组织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3

每学年组织或参加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1次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观摩示范活动

3

每学年举办或者接受校际防震减灾科普公开课或者演练示范观摩的得3分。

 

 

总得分:                                                 设区市教育局、地震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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