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八次党代会和市委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八次党代会和市委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教育工作。围绕发展教育的大局意识,主动呼应,主动融入,自觉把教育贯穿于开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意识,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围绕推动教育发展的实干意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实事求是,扎实开展调研,扎实制定规划,扎实落实措施,扎实推动发展;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育社会需要的人才”的宗旨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3.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健全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彻底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4、认真研究制定《宁德市中心城区“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实现“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宁德市中心城区“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提出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目标与措施。
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以德为先”,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思想道德课程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以“八荣八耻”教育为核心,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高素质的德育工作者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法制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努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权利义务意识,构筑和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继续加强教育关工委工作。
6.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积极推进幼儿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组织开展学科指导、课题研究、新教材培训等工作。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课程,并做好教材选用和教辅推荐使用工作。严格控制考试科目、课外作业量,建立健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监督检查机制。更新教育观念,倡导启发式教学,培育学生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提供和应用优质的课程资源。
7.改革评价和选拔制度。继续推进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试行将优质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杜绝初中学生的择校现象。建立品德、智力、知识、能力一体化的学生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特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稳步推进考试时间、内容和考试形式改革,加强中考命题的管理和指导。配合省教育厅做好高考命题改革工作。
8. 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好体育课,同时开展全员参与的阳光体育运动,实现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举办好第八届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中学生篮球比赛。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和校园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学生健康意识,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继续推进高雅艺术和乡土艺术进校园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9.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关所在地要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区开发、人口变动因素,因地制宜地调整中小学招生片区,确保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任何达标示范评估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严格禁止小学、初中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严格禁止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并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格禁止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为名举办重点班、快慢班。
10、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城乡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相协调,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关心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统筹区域教育,大力推进县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帮扶,努力缩短区域教育差距。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把握发展重点、节奏,要正确处理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关系,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度,使二者比例大体相当。统筹学校之间、学校内部之间协调发展。
11、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县级政府逐校足额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两免一补”以及少数民族贫困生助学金政策。切实落实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经费投入上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采取倾斜政策。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教育专项经费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人华侨捐资办学。落实国务院关于清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的文件精神,为学校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12、积极推进“双高普九”。扶持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四有”工程的实施,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因地制宜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办好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合理利用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妥善处理校舍空置问题。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对蕉城、古田、周宁和柘荣等4个县(区)已经投入使用的要加强管理,并发挥使用效益,对已经启动,但还没有投入使用的县(市),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努力在年底前投入使用。继续抓好46个D级危改项目建设工作,争取今年秋季竣工投入使用。认真调研,科学规划,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强化对学生流动的监测和控辍工作,进一步落实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责任。
13、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控制布点新建,以内涵发展为主,注重教育创新,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积极推动优质高中达标晋级工作。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优质高中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通过结对帮扶、输出管理、联合办学等形式帮助薄弱学校提高质量。加强农村普通高中建设,扶持农村优质高中发展,提高农村高中办学水平,在师资调配、资金安排和教学仪器设备上对农村高中倾斜,提高面向农村招生的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
14、重视发展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完善县、乡政府统筹管理幼儿教育的机制,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幼儿受教育率。加强特殊教育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延伸,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扶持发展民族教育,引导和指导城区中小学校采取与民族学校结对子对口支援方式,巩固民族地区“两基”水平;大力推进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少数民族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5.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利用多种途径扩大招生。制定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招生政策,协调普职招生比例。抓好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支持发展面向农村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作用,大力发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以2006-2007学年度省级财政252万元补助项目为契机,努力促进“政府助学金”制度的实施,为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
16.深化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调整专业结构,争取再建两个省级重点专业:数控和电工电子专业。搞活职业教育,实施多种形式办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扩大“订单”培养规模和范围。稳妥、谨慎实施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办学模式。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抓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力求使更多的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广泛开展职业学校之间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17.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争取加大投入,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促进各县(市、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优化,逐步建立县(市、区)职教中心。认真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评选确定职业教育学科带头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五、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
18、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拓展宁德师专办学思路,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专升本。努力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充实专业师资。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新校舍区建设步伐。在培养高中师资的基础上,积极拓宽专业领域,建立适应市场的灵活的新机制,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积极扶持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积极推进福建电大宁德分校、宁德业余大学等成人学校资源整合。
六、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
19.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同志女儿回信精神,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继续深入开展向孟二冬等模范教师学习的活动,培育教师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师德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开展教师评先评优工作,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市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和培育高尚的师德。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师德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在深化和延伸上下工夫,促进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升,努力把良好的师德师风转化成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力。
20.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中小学教师对口支援工作。通过挖掘优质资源开发智力支教、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扩散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支教活动等途径,切实提高农村教师整体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努力促进城乡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切实加强农村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农村教师的政策性待遇。
21.推行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分开,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完善教师资格认定,严把教师入口关。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
22.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积极实施“教师网络联盟计划”,充分利用远程培训网络,组织教师培训。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阶段、滚动式地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继续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职务培训。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学习型组织建设。更新教师培训观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学历层次。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通过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和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提高学历层次。
七、深入推进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3.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积极推进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24.坚持从严治校和从严治教、规范管理。依法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招生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倡勤俭办学。规范教学,强化学风建设。严格执行学习纪律、考试纪律和生活纪律,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5、推进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创新。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教育项目建设,重点引导民间资金投向高中阶段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幼儿园以及后勤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支持、保护,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6、依法强化语言文字规范。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要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以推广普通话十周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推广普通话、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干部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进一步推进迎接语言文字二类城市评估工作。
27.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加强先进典型宣传、舆情分析引导。
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8.进一步提高各类教育考试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坚决杜绝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综合治理招生考试环境,确保命题和考试安全。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
29.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的管理,维护校园安定和谐。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学校设施设备,禁止学校使用D级危房。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重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好预防处置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堵塞各种漏洞,重点抓好寄宿制中小学校和学校防火防灾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力争全市80%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以及市直学校达到省定“平安学校”评估标准。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0.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继续完善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31.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谐校园的具体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深入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
32.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扬民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与治本作用。认真抓好教育信访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九、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推进管理创新
33、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布。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专项督查,发挥教育督导机制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督导机构的职能,努力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34、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抓好县(市、区)教育工会目标管理。深化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抓好校务公开和工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开展市级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创建和复评活动。组织县级教育工会经费问题调研。加强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关注农村困难教师和贫困学生活动。举办教育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人员素质。继续做好退教协工作。
35、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做到权责一致,全面履行职能。继续开展绩效评估,科学确定局机关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宁德市教育志》(续志)编纂工作。认真落实综治成员单位责任书和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认真搞好扶贫挂钩、学校对口支援和机关保密、消防安全、档案规范、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建立学习型、文明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更好地适应闽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