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师范附属小学
专业技术岗位
任
务
书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五日
编号:
宁德师范附属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续聘)任务书
我校首轮教师聘任合同期满,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同应聘人协商,决定续聘 同志担任小学 级教师职务。聘期从2003年8月15日2006年8月14日,任职期间应聘人必须完成下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务:
一、各级教师岗位任务
小学三级教师(含见习期教师):
1.在高级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上汇报课不少于3节,听课不少于15节,分别撰写教育、教学体会文章一篇。
4.主动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培训,每学年读书笔记不少于2万字。
小学二级教师: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常规要求,认真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主动拜师求教;每学期上汇报课不少于一节,参加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并做好记录。
4.主动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培训;每学年读书笔记不少于1.5万字,分别撰写教育、教学总结不少于一篇。
小学一级教师: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常规要求,认真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学校课题组的实验与研究任务,或组织年段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每学期在年级组中集体备课主讲不少于一次。
4.每学年上公开课不少于一节;每学期听课评课并上交记录不少于15节;每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交流并收入汇编或发表教育教学文章不少于一篇。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培训,每学年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2005年1月1日以后,未获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不得参评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落实教学常规要求,认真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与学校课题组的实验与研究,或指导年段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每学年上校级以上(含校级)观摩课、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学期听课评课并上交记录不少于10节;每学年在县(区)级以上交流、汇编或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一篇以上;承担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上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不少于一节。
5.自觉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培训,每学年在学科组作专题主讲不少于一次;2005年1月1日开始,男1956年1月1日、女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相应大专学历的教师不能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2010年1月1日开始,男1951年1月1日、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相应大专学历的教师不能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1.承担上级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2.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并形成特色。
3.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每学期开校级(含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讲座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一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或经验文章在CN级刊物或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
4.指导小学初、中、高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每年带一个或几个徒弟,开展“师徒挂钩”活动,不断提高“徒弟”的教育教学水平,并有明显的成果体现。
5. 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持教改课题研究与实验,总结成果,推广应用。
二、学年岗位工作
三、其它事项
1.本《任务书》作为《职工岗位聘任合同》第三条第(四)款“乙方的义务”的补充,其它按《职工岗位聘用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2.按照《宁德地区地直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及“劳酬挂钩”、“待遇随岗而定”的原则,承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能完成任务,获得相应职级报酬;经学年考核,如不能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务的,学校有权给予解任或降职任用。
3.《职工岗位聘任合同》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
4.本《任务书》自签字后即日生效,《任务书》一式两份,单位领导、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以上任务内容经第四届二次教代会修改通过)
单位:宁德师范附属小学(盖章) 应聘人: (签章)
校长: 郭 正 光 2003年8月28日
200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