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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17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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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06 11:59:48 阅读:1497次


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办好标准化学校,现就我校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依据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蕉城区2017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以及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师院附小招生计划等文件精神和工作程序组织招生。

二、招生年龄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户籍、房产随父母在宁德师院附小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家长随带
户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大班离园证到我校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时间:2017年7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40)。

地点:宁德师院附小署前校区(署前路3号)。

(二)审核:学校招生组根据新生户籍及房产的摸底材料结合家长自行申报的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组织家访,确定招生对象。
  (三)录取:分批电话通知家长,凭相关材料原件到校验证,领取录取通知单。

五、特别说明
  (一)附小片区内无房产证(含房主非直系亲属、房产证在2017年6月30日后办理的)的适龄儿童,以及户籍于2017年6月30日后迁入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于
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到蕉城区教育局登记,2017年8月18日下午由区教育局通过抽签的方式分别进入蕉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二)服务片区范围内的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宁师附小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三)片区内新增住宅楼盘的适龄儿童(含违建的),不属于原服务片区生源,需要由开发者统一持相关依据资料,于
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到蕉城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四)片区内逾期未报名的新生,学校不予保留学位,由蕉城区教育局安排就读。

(五)凡条件不符合的不必填表,按蕉城区招生工作方案规定,到区教育局报名;如有自行填表者,学校不负责反馈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六)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户口本复印内容为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新生页(内容一定要清晰)。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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