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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09 21:47:00 阅读:3826次

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安〔2013〕27号


   转发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市属学校:

    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明电〔2013〕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3〕5号)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宁德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8日

 

内部明电

 

发往                 签批                    序

地址   见报头        盖章  陈景明            号

等级  特 提    部委号 宁安办明电〔2013〕6号   宁机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和 “五一”节前和节中的大检查活动。各单位要全面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查细排,全面查找问题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三、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当前工作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切实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以及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强化对极端恶劣天气的预警,加强对渡口渡船尤其是金蛇头、下白石等重点渡口渡船、“礁头—青山岛—城澳”安全畅通文明航线客运船舶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方面,要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三小”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特别是节日期间的农村消防安全,务必高度重视,以有力措施遏制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施工和建筑施工中的违章违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作业人员生命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方面,要把矿山安全度汛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切实排除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水利、旅游、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季度特点,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整治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及物资装备,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和救援演练。节日期间,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事故第一时间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了,努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备勤,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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