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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蕉城区2011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宁区招字[2011]2号),现将我校2011-201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片区满6周岁儿童(2004年9月1日到2005年8月31日生)。
二、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5日(上午8时到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30分)。
三、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婚育证明;
4.儿童健康免疫证;
5.幼儿园离园证;
6.父母(至少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宁德师范附小校内
五、特别说明
“ 实小和附小片区内无房产证(含与房主非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持户口薄于2011年8月17日前到区教育局初教股登记,于2011年8月18日到区教育局通过抽签的方式分别进入蕉南的公办学校和蕉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附:《蕉城区2011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宁德师范附小
2011年8月12日
宁德市蕉城区招生委员会文件
宁区招〔2011〕2号
蕉城区2011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2011年6月14日,经区招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蕉城区2011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11年蕉城区小学新生招生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上农村适龄儿童按户口所在地学校(含“撤点并校”教学点、学校)就近入学,城区户籍(含蕉南、蕉北办事处)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东侨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华侨小学就近入学。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二、招生对象
2011年蕉城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辖区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在辖区外就读的学生,也要确切了解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去向,并登记在册。
三、蕉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城区(蕉南、蕉北)、城南、金涵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城区(蕉南、蕉北)、城南、金涵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批复》(宁政〔2000〕241号)及《关于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宁区教〔2004〕86号)文件精神执行。新生持户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父母婚育证明(附小、实小新生还要持房产证及复印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于2011年8月15日至17日到就读学校报名注册。城区小学收集验证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1年8月19 日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学校计划招生数余额先行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其他特殊情况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片区内逾期未报名注册的学生,统一于2011年8月31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学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招生办法
1、接收学校
实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金涵中心校、城南中心校和邮政希望小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招生应提供的必备材料
(1)蕉城区辖区内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应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父母婚育证明和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户籍所在地行政村出具的其父母在城关务工的证明,但必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并签章)。
(2)非蕉城区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父母婚育证明、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以及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接收办法
(1)申请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以上相关必备材料,于
(2)分批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分批抽签录取,抽签地点分别设在相关各校。具体步骤:
(3)注册时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于
(三)五类人员子女借读办法
非蕉城户籍,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允许借读:
⑴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
⑵在蕉城区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⑶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监管的学生。
⑷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⑸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关学校借读的,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执行。
(四)其他特殊情况
1、洪口水电站建设移民的适龄儿童在城区居住的,持房产证(或有效证明)和户口簿于
2、实小和附小片区内无房产证(含与房主非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持户口薄于
3、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为了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的人员子女,持相关依据资料,于
以上三类人员子女于2011年8月3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四、注意事项
1、各校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09〕16号)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城区小学一年级每个教学班学生数原则不超过47人。中途正常转入转出后,班生增加额不超过3人。非一年级,班生规模超过50人的,不得再收插班生(正常转学和特殊情况的,必须通过区教育局审批)。
2、城区学校严禁招收城区户籍非本片区内的学生;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城区适龄儿童户籍确认时间截止至
3、小学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入学,适龄残儿,轻度的由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重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在特殊学校入学。
4、全区小学新生(含城区和农村)注册时,一律要求学生父母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附件:2011年蕉城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一年级报名登记表
宁德市蕉城区招生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监察局,陈萍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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