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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纪委
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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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委教纪〔2013〕4号
宁德市教育纪工委关于组织学习
中央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起典型问题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院校,委局机关各科室:
日前,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6起典型问题是: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
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院校要以此为契机,迅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活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以上6起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抓一级,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宁德市教育纪工委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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