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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609618965@qq.com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04 09:46:19 阅读:2538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更高,任务更加艰巨。搞好我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力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为主要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和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千部和省管企业、省属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千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主要任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吝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诱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盲目决策、乱铺摊子,挥霍公款、追求奢华享受,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等问题。高校重点解决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办学质量措施不力,学风教风浮躁,招生中的不正之风,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不够,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等问题。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大力推行“六要”群众工作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以及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农事村办等有效做法,促进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全面推行乡村干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方法步骤

    在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之前,要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宣传发动、调查研究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层层进行的办法。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领导机关先行一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市县乡村每个层级延后两周左右。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着力抓好3 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时间约4 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进行思想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先学先做先改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召开动员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组长动员讲话。动员会议结束时,在规定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召开会议时间及安排要提前分别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主要媒体公布。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2.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 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 等中央规定的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和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指示以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才溪乡调查精神和谷文昌精神,深入学习詹红荔、李彬、林丹、吴一心等先进事迹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县以上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3—5 天,交流讨论2—3 次。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村、社区、离退休党组织要采取小型、业余、分散和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

    3.组织专题讨论。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中央和省委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围绕本地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从思想上弄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4.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取座谈交流、入户走访、拉家常交朋友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各地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设立网上邮箱以及进行民主评议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领导干部要结合“四下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以及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群众的引导,打消顾虑,把想讲的话讲出来,把该提的意见提出来。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并报送督导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及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党委(党组)要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省委督导组审核后,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时间约4 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整风精神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特别是要找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结合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进行检查。督导组要及时向派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督导组要帮助分析查找原因,并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县以上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可不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把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督导组要严格审核。村、社区党组织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其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还要主动与自己所分管工作有交*或关联的其他班子的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或下属(挂钩)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力求谈开、谈深、谈透,真正形成共识,不在会上搞“突然袭击”。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县以上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县(市、区)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时,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之后,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参照党(工)委班子做法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市、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各自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在不同班子任职的领导干部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积极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重要集体学习、列席班子民主生活会,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讲问题要具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讲清情况,有问题的要剖析原因。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1 天。

    5.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会议,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体情况,重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认识,针对突出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等。同时,要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经督导组审核后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组织部。

    6.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会议一般由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查摆“四风”问题,深入谈心交心,做好发言准备。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也不缩小,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时间约4 周)。这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成效的重要环节,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承接第一批活动的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报主要领导把关。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要报督导组审核。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做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联动推进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第一批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活动单位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3.狠抓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低下,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信访突出问题等整治重点,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各自的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专项整治方案要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制定,报督导组审核,确保有推进措施,有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省委督导组要在充分听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特别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回顾总结,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四、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落实领导责任。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县(市、区)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分别抓好省属本科高校、省管企业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建立联系点制度,省委常委同志各选择一个县(市、区),设区市委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委员选择一个市直部门或乡镇(街道),县(市、区)委常委选择一个县(市、区)直部门或村(社区)作为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指导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2.注重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针对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

    3.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作用,加强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与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和基层联系密切的第一批活动单位,要做到机构不撤、力度不减。政法、教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发挥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单位的指导作用,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加强督促检查。省委派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下派到市、督导到县。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督导组的选派,由各地确定。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同时,总结推广内部督导员制度,提倡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单位邀请离退休干部、普通干部或服务对象作为内部督导员,加强内部监督引导,配合督导组更加有效做好督导工作,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衔接的督导工作局面。

    5.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精心策划,制定宣传报道计划,通过新闻报道、评论言论、综述报道、专题专访和理论文章等形式,充分反映活动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发挥微博客、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6 .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县(市、区)党委及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党委(党组)的实施方案,经省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实施,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2014 年2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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