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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二期
作者:林娜 林品昌|609618965@qq.com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3-28 09:09:25 阅读:2137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2期)

宁德师院附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326

■我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其职责分工

■我校确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我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4319上午,我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林品昌主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与会。

会议先由支委成员余晓情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习近平的重要论述。接着,副书记林品昌宣读了我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他还对近期学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中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后期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我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我校的各项教育实践活动。

最后,学校校长、支委成员、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阮光清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开展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非常重要,要发挥好指导协调、宣传发动、督促落实的作用。这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总体目标、各项措施都非常具体,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振奋精神、聚精会神地把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个项目组织协调开展好,要坚决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要总结借鉴过去如科学发展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两访两创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好的经验与做法,把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有实效。

         (宁师附小实践办供稿) 

我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

一、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长:阮光清(校长、支委成员)

第一副组长:林品昌(副书记、副校长)

    长:王  跃(副校长、支委成员)

魏有佺(工会主席、支委成员)

      员:余晓情(支委成员、少先队总辅导员)

杨良春(校长助理)

郑皓锋(总务保卫处负责人、团总支书记)

林娜(党小组长)

周华(党小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

  任:林品昌(兼)

副主任:余晓情(兼)、林娜(兼)、周华(兼)

办公地点设在学校综合楼五层林品昌副校长室内,电话:2053057,余晓情同志同时兼任联络员,电话:2053069

二、各成员职责分解:

1.组长阮光清:主要负责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协调,并指导郑皓锋主任做好“自选动作”——努力推进新校区建设,确保今年上半年动工,明年秋季竣工投入使用。

2.第一副组长林品昌:按照组长的安排、部署,做好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会议、布置工作、集中学习、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等并与魏有佺、杨良春一起做好“自选动作”—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托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副组长王跃:主要负责“实施方案”中有关教学任务的实施这一部分内容。

4.副组长魏有佺:与林品昌、杨良春一起做好“自选动作”——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托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实施方案”中有关民主制度建设这一部分内容。

5.组员杨良春:与林品昌、魏有佺一起做好“自选动作”—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托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实施方案”中有关师德师风建设这一部分内容。

6.组员余晓情、林娜、周华:主要负责联络、会议记录、收集资料、宣传报道等。

 (宁师附小实践办供稿)         

我校确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我校把 “努力推进新校区建设,确保今年上半年动工,明年秋季竣工投入使用”和“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托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自选动作”。

20131028,第12次宁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议定,同意从市土地收储中心及华侨农场预留地划出50亩作为宁师附小建设标准化新校区用地,确保2014年初动工建设,2015年秋竣工投用。为了如期实现市政府预定目标,增加城区学校的学生联合会容量,缓解城区孩子上学难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学校的需求,经广泛征求意见、支委会研究决定把“努力推进新校区建设,确保今年上半年动工,明年秋季竣工投入使用”作为我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自选动作”。以期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解决学校的主要问题入手,带动学校各方面工作向前发展。

同时,学校还把“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托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另一个“自选动作”。有偿补课等是有违师德师风的,是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目前学校有些老师受利益驱使,开展有偿补课,家长对此也有所反映。学校希望通过这样的自选动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更为优秀的教师团队。

(宁师附小实践办供稿)  

                                                       

报:宁德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市教育局黄斌调研员、委局内部督导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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