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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芳:法,伴我成长
作者:杨秀芳|lux45@163.com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29 10:49:55 阅读:2521次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要和大家交流的话题是《法,伴我成长》。首先我先要考考同学们:咱们国家把每一年的哪月哪号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呢?对了,就是即将要到来的十二月四号。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别的旗呢?因为五星红旗是通过法律制定规范下来的。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

要想做一个好公民,首先要懂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

  (一)旷课、夜不归宿;学生旷课夜不归宿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

  (二)携带危险的玩具刀具等;危险的玩具刀具容易伤害别人,因此必须严令禁止。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通过武力来赢得别人的尊重,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做法。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行为一旦形成习惯,就非常危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电影《长江七号》有一句非常精彩的台词,周星驰对他儿子说:“我们虽然穷,但不能说谎,也不能打人;不是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拿;要好好读书,长大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段话,语言非常朴实,但应当是我们每一位同学每个人的座右铭。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酒吧、夜总会、娱乐室等。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守法呢?首先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有我们《宁师附小一日常规》都已经实施了,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一定要按照《守则》和《规范》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另外,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四点建议:

一、不沉迷网络打打杀杀等不健康的游戏。网络是虚拟的,生命的消失还可以重新再来,然而现实却不是如此,如果把虚拟打杀应用到现实中就出大事了。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我们洁净的校园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这些必须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不小偷小摸、不义气用事。有些学生喜欢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这样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事件,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互相礼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下面请同学们和我一起宣誓:我宣誓,我们要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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