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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学校管理“十查十整治”专项活动
作者:安办|ndfx2006@126.com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13 18:10:10 阅读:2870次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
学校管理“十查十整治”专项活动
 
        根据省、市委教育工委工作会议暨加强和创新学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和创新学校管理工作,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部署从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管理“十查十整治”活动,活动主体为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一查安全措施落实,整治安全管理意识不强、部署不严密、责任不明确问题。具体检查学校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一岗双责”规定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书是否层层签订,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是否开展。校医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到位、发挥作用(600:1,各学校至少配备1名)。学校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品等是否存放于专用储室或地下室,大门加装铁门或铁栏栅,危险化学品使用专柜加锁保管,做到“双人双锁,同进同出”。校舍安全工程是否履行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对校舍质量安全和项目施工安全的检查、监督。班主任、辅导员队伍是否加强安全管理教育、落实家访制度,是否建立学校、家庭、社区、社会“四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机制,提升育人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查人防措施落实,整治学校安保措施不完备、门禁制度不落实问题。具体检查学校安全保卫机构设置、人员、经费是否落实到位;保安员是否着装戴帽、佩带标识、携带防卫器械上岗值勤;上课期间是否关闭校门,保安员、门卫是否对外来人员、车辆进校园和学生出校门进行问询、验证、登记;小学低年级、幼儿园教师是否在校门口与家长无缝交接孩子。
        三查技防设施建设,整治学校技防、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问题。具体检查学校大门口及周界、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探头是否安装和正常运行,安保人员使用、操作视频监控系统情况。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图书馆(室)、食堂等重要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栓、灭火器和照明设备,过道、楼梯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标识,消防通道保持通畅。校安工程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与教学区、活动场所隔离。
        四查寄宿生管理,整治生管教师不按规定配备、寄宿生管理不规范问题。具体检查生管教师是否按照比例配备(寄宿生在50人以下的学校配1名生管教师,50-99人的配2名,100-300人的配3名,300人以上的酌情配4-5名);生管教师是否按男、女专职配备并与寄宿生同住,学生宿舍楼24小时值班、夜间查巡及寄宿生晚上点名落实情况。严禁学生宿舍安装插座、使用电热捧、烹煮用具等,禁止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宿舍卫生保持整洁、无异味。
        五查校园食品卫生,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问题。具体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体检证,上班期间是否穿工作服操作;学校是否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并上墙,食堂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食物是否按要求留样24小时以上。严禁使用地沟油,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食品上架,严格刀具管理;建立浸泡池、洗菜池、油水分离器、油水分隔池,规范师生饮用水安全;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馒头生产,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校内经营单位(食堂、食杂店、小卖部、小超市等)无出售“三无”食品。
        六查校车使用管理,整治校车管理不到位、违规行驶问题。具体检查校车是否在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办理校车有关手续、标识,安装GPS安全服务系统。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接送学生管理记录是否规范。校车维护、检测是否按规定进行,车况保持良好。驾驶人员资质、培训、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一车一档”。严禁使用“三无”车辆,严禁校车超载、违规驾驶。
       七查民办幼儿园,整治办学条件不规范、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具体检查幼儿园是否有幼儿户外安全活动场所,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户外体育设施,有满足需要的保健医疗器械;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完善的消防过道,消防验收合格,教学用房不超过3层楼。
        八查师德师风建设,整治教学不认真、作风不严谨、管理不规范问题。具体检查教师有否坚持为人师表,不违反社会公德。坚持育人为本,严慈相济,不抑制学生个性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素质优先,不给学生成绩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自尊自律,不收受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坚持终身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做到师德师能并进;不擅自更改教学计划,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九查学校帮扶工作,整治忽视特殊学生管理教育问题。具体检查学困生(网困生)、后进生、贫困生、留守少年儿童等容易被忽视的群体,是否建立特殊学生的帮扶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特殊学生是否进行登记建档,建立一帮一的导师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心理健康教师(按1: 1000)配备,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活动课或团体心理辅导讲座,建立特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引导教育学生健康上网,建立绿色校园网络平台,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网络,引导学生自觉参加网上德育活动,展示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和班级德育活动风采。
       十查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整治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群团组织不健全问题。具   体检查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是否单独设置党组织,党员人数3人以下的是否按片区联合建立设置党组织。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是否从局机关党员干部、同类型公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公办学校退休党员教师、民办学校所在乡镇的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党组织负责人,是否按程序研究批准后,兼任该校教育督导专员。民办学校是否按规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为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党建活动经费是否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对照十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逐条抓好工作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时间表,落实人员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留隐患、盲区。
       根据学期时间安排,“十查十整治”专项活动分为3个阶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属学校分别于7月10日、9月20日和2012年1月10日前将开展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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