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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班级即停课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03 22:05:51 阅读:6401次

 

 
教育部卫生部修订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案 明确停课标准及措施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对今年6月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并已于日前向全国各地学校和有关部门下发了方案。12月1日宁德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和卫生厅转发的这份文件。
  方案详细规定了班级的停课判断标准及程序: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停课班级所在的学校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通知学校继续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排除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可根据卫生部门建议对班级予以复课。班级   停课由学校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决定实施,同时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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