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全国文明校园风采 >校史校训
我校接受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今天,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组专家一行五人到我校检查评估。他们在听取学校的汇报后,按照评估指标中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校园环境”、“规范意识与能力”以及“教科研工作”等方面分成小组进行资料查阅和实地查看。同时,评估组专家还分别组织了各学科教师30人的测试和一个班学生的测试;抽取10位教师座谈和20位学生进行现场课文片段朗读。
明天,评估组将对我校和我市受检的另外两所学校——霞浦县实验小学、福安一中进行反馈。
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立身之本,它的运用规范与否,将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尤其是在大力加强经济建设的今天,党和各级政府都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提到了战略的高度。我校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校就被福建省教育厅授予“福建省推广普通话先进单位”的殊荣。教育部在 2005年工作要点中重点提到要“继续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我校也于2005年制定了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五年规划,2006年底我校通过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获得“宁德市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的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我校进一步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版权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60268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