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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六一”评选表彰通知
作者:郭正光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14 10:32:14 阅读:3324次
 

 

福建省宁德师范附属小学

宁师附小[201032

                                                                                    

宁德师范附属小学关于开展

评选、表彰2009201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儿童团员、先进班集体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年段、班级:

为了进一步挖掘、发现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争先创优”活动蓬勃开展,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09-201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儿童团员、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准

 “三好学生”的评选仍以新“三好”内容为标准。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孩子”;在社会、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在学校做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宁师附小学生一日常规》、勤奋好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好学生”。

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有较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2.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儿童团员标准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宁师附小学生一日常规》,谦虚诚实、孝敬父母,尊师爱友、艰苦朴素、关心集体、热爱组织,认真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敢于对不良现象提出批评。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积极参与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

勤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踊跃发言,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多看课外书籍,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学习成绩优秀。

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经常参加体育活动,自觉认真地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3.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班队干部,有一年以上的任期,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形成正确健康的舆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班风和良好的班级环境,班级规章制度健全,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全体同学遵规守纪,无违法现象发生。

2)班级学习气氛浓厚,总成绩良好,无考试舞弊现象。班级无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平安班级”标准。

3)班级活动丰富活泼,积极完成少先队各项活动任务,各项班级活动评比积分居年段前列。

二、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儿童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在班主任和辅导员的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出本班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再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后确定人选。

2.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应参加学校教导处、德育处和体育组组织的礼仪、少先队基本常识及综合能力测试。

3.区级以上的先进评选在年段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投票选举,最后确定人选。

4.先进班级评选在年段长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结合有关部门的考核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提出初步候选班级,学校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票评选确定。

三、名额分配方案:

 


年级

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儿童团员

三好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

班级

进步班级

六年级

 

 

18

18

6

12

18

18

18

18

2

 

1

1

五年级

 

 

14

21

 

1

14

21

14

21

 

1

1

1

四年级

 

 

16

24

 

 

16

24

16

24

 

 

1

1

三年级

 

 

16

24

 

 

16

24

16

24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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