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地方和学校不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随意变更开学和放假时间,擅自延长教学时间,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对此,省教育厅全面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并对不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违反作息时间的地方和学校,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者在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的校历编排,每学年52周。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课);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在校活动总量及作息时间安排,小学一、二年级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小学每课时40分钟,中学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7:50,中学不早于7:30。冬、春季节还应适当推迟学生早上到校时间。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的活动总量,小学每天不超过6小时,中学每天不超过7小时。要严格按照教学规范要求和有关规定布置课外作业,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全省各中小学应严格实行五天工作制。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以及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学校和教师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对其中少数确实跟不上学习进度的学生可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以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但此类辅导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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