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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动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作者:续梅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9-07 12:58:02 阅读:1369次

 
    “今后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或上岗后半年时间内均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启动了旨在全面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培训计划。据了解,这是国家首次启动实施的针对全国中小学几百万班主任教师的培训计划。

  “计划”提出,从2006年12月起,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今后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或上岗后半年时间内均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2006年12月底之前已担任班主任工作,但未参加过班主任专题培训的教师,需在近年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补修。

  “计划”提出,培训工作要遵循针对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创新性原则,要针对小学、初中和高中不同阶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学段班级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设计培训内容;要从班主任实际工作和班主任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现实问题设计与安排培训内容,重视经验交流,突出案例教学;要积极创新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内容、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

  “计划”提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

  对于培训经费,“计划”强调指出,要坚持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要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培训专项经费。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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