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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初[20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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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好2006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分散热点问题、依法组织入学的总体要求,组织好2006 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社会的稳定。
坚持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方向,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布局调整、强弱学校联合及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等途径,进一步缩小区域和校际差距,缓解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
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辖区内小学入学办法,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及政策
㈠ 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具有当地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于当年秋季在服务区小学登记入学。杜绝不及龄儿童提早进入小学学习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并造成人为留级的现象存在。学校服务区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小学必须无条件地接收本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不得相互推诿,不得无故拒收。
㈡学校规模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便于管理,提高办学效益为原则。城区学校不准接收城区内非服务区生源。学校规模、班生数要严格控制在法定范围,以缓解城区学校学生爆满而带来教学管理不便、教学场所狭小、教学设备不足、安全隐患突出的矛盾;在学校容量许可的情况下,经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招收部分借读生。
㈢适龄盲童、聋童、弱智儿童要送特教学校就读。各级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对入特教学校和特教班有困难的适龄儿童,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他们入小学随班就读。
㈣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按上级有关要求,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借读问题。创造条件尽可能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安排就学。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读的学校在其子女入学、收费等方面与服务区范围内学生一视同仁。
㈤对持有部队子女、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㈥组织好农村寄宿制学生入学工作。凡需寄宿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在本乡(镇)保健院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可不接收经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为寄宿生。
㈦ 切实做好小学贫困新生的资助工作。各学校在新生登记过程中,要认真核实新生中低保户和特困户的子女,及时登记造册,纳入资助范畴。对家庭贫困学生及在特教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按规定纳入“两免一补”范畴,确保他们不因贫困原因而失学。
小学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必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好引导性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况,宣传近年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情况,缓解社会矛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社会稳定,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按时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宁德市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 教育 小学 入学 通知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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